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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主旨
为进一步促进“上海侨务”网站与广大侨界人士的互动交流,“上海侨务”网与东方网联合开展“上海侨界风采”网上摄影比赛。旨在通过摄影比赛,大力宣传上海侨界人士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的事迹和精神,充分展现上海侨界人士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建设和谐侨界的风采,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加。

网上摄影比赛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主办单位:“上海侨务”网、东方网。
*本次摄影大赛活动由东方网提供技术支持
    
二、参赛对象:社会各界人士。

三、时间安排:作品投稿时间为2007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获奖作品网上公告时间为2008年1月底。

四、投稿作品要求
作品主题要求反映展现上海侨界人士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建设和谐侨界的精神风貌。参赛摄影作品大小规格为8—10英寸;数码相机拍摄的作品精度300dpi以上,文件大小为500K以下;黑白、彩色摄影作品均可;单幅和组照作品均可,组照每组不超过五幅;所拍摄的原图,请勿做较大改动。

五、作品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
二等奖5名,奖金各400元;
三等奖10名,奖金各200元;
所有奖项均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

六、参赛作品提交方法
1、传统摄影作品,邮寄地址为:威海路755号东方新闻网站41楼,邮编200041。参赛作品应注明“上海侨界风采”摄影比赛参赛作品。参赛作品应注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并须命名标题和简要说明;
2、数码摄影作品,登录“上海侨务”网站,在“上海侨界风采”摄影比赛平台上传作品。

七、参赛作品评奖方法
比赛活动设评委5人,由“上海侨务”网和东方网邀请有关专家组成。奖项评比采用专家评审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评选方式,其中专家评分占作品总得分的80%;网友投票评分占作品总得分的20%。
网友可登录“上海侨务”网站活动专题页面进行投票。网络投票同一IP地址当天不得重复投票。24小时之内得票数出现异常增长,将视为无效。

八、注意事项
1、参赛者在提交作品时应注明拍摄时间和地点,同时附加简要图片说明。
2、参赛者须提供真实姓名、有效身份证(或护照号码)、联系方式、地址等。如未提交或者提交信息不详,视为放弃评奖。
3、参赛者应当保证作品的合法性,不存在著作权、肖像权等争议。如果因参赛作品引发任何法律争议的,由参赛者自行负责。如果因之造成主办方任何损失的,参赛者应当负责赔偿。
4、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之作,不得用资料图片。入选作品如被发现或经人举报系冒名、抄袭、拷贝、仿冒者,经查属实即取消获奖资格,并追回奖品,如有违法行为将由当事者自行负责。
5、参赛作品不得含有色情、暴力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违背中国道德观念之内容。
6、本次活动所有获奖作品版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在其相关宣传活动中,包括网络、报纸、电视、刊物等媒体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7、邮寄参赛作品请妥善包装,邮寄过程中如发生丢失或损坏,责任自负。凡投寄报送作品参赛,主办方均视其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规定及要求。
8、主办方保留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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